1、1.填写签证申请表。(可在签证申请表页面下载)
2、2.在领事馆2,3,4或5号签证窗口递交完整的签证申请资料并获得银行付款单。
3、3.请持银行付款单在相对应的银行付款。签证费一经支付概不退还。
4、4.付款后,请将此银行付款单再次递交到申请时所在地签证窗口并获得取单。
5、5.将取单递交6号出纳窗口盖已付款章。
1、1.旅游签证和过境签证的申请人可在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获得签证。 2.非移民类签证的申请程序将用三天时间:第一天递交申请材料;第二天支付签证费用;第三天获得签证。 所需材料 签证类型签证费用签证有效期停留有效期 过境签证180 元3 个月允许申请者停留不超过15天 旅游签证230 元3 个月允许申请者停留不超过60天